绍兴文理学院是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具有初、中、高级育婴师培训的职业资质。拥有强大的教育、心理、护理、医卫高校师资专业队伍、教学设施。且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根据绍兴市财社【2012】1号文件精神,经我校规定课时培训结业,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国家育婴师》证书者,享受财政补贴。
1、绍兴市区持有《绍兴市就业失业证》的失业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简称失业人员);
2、与绍兴市区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外地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简称外地进城农民工);
3、市区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和市区生源的非职业类高校毕业班学生(简称高校毕业班学生);
4、市区持有《残疾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尚未就业的人员(简称残疾人);
5、市区按政策规定接受安置的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简称复退军人)。
一、培训报名条件及报名事宜
——高级育婴师(符合其中条件之一)
①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相关专业是指学前教育、心理学、护理专业、医卫专业等);
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请随带相关证书原件,原件核对后当面归还),白底彩色照片二寸四张、一寸二张。
②连续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幼儿教师、早教、婴幼儿照料、护理等);
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请随带相关证书原件,原件核对后当面归还),单位工作年限证明一份(专业工龄证明),白底彩色照片二寸四张、一寸二张。
《绍兴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专业工龄证明》表格在学校网站http://px.sxtvu.com/ 下载。
二、培训对象
有志从事或从事育婴教育、育婴管理的人员。如婴幼儿早教机构、育婴护理单位从业者;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幼儿园保育员、普通保姆、社会待业人员,以及初为人之父母及“准父母”的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及方法
根据《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培训内容主要为:0-3岁婴幼儿生理发育特点、心理发展特点;日常生活照料、活动设计(抚触操);简便易行的心理训练;玩具、读本的选择;婴幼儿保育知识及实际操作、婴幼儿日常生活保健和护理(实际操作)、婴幼儿营养需求特点及营养餐配制、婴幼儿动作训练、智力开发、个别化教学计划实施;自理能力、交往能力的培养;婴幼儿非正常行为的鉴定与矫治、婴幼儿成长的监测与评价等。
四、鉴定方式
育婴师的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技能两部分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考试合格。
五、证书
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六、培训方式、时间、费用
培训方式:面授
培训时间:2013年6月-7月
费用:高级育婴师1540元。
(含培训费、报名费、教材费、考试鉴定费、证书费、资料费等)。
报名及培训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成教学院培训中心(市区廊桥东侧)
育婴师QQ群 号:112066067
联系人及电话:
叶老师88342998;13957572101;
文理短号:652101
何老师88342998;18969507616
乘车路线:乘11、13、15、35、36、66、315、31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